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黃甲鎮(zhèn)三新村:一次事故惱兩家 說事調解化干戈
時間:2023-08-15
來源:桐城市融媒體中心
在黃甲鎮(zhèn)三新村,村兩委通過村民說事會,運用“六尺巷調解工作法”,及時化解村民之間的矛盾糾紛,做到“村里人說村里事,村里事村里解決”,取得了“化解一事,教育一片,和諧一方”的治理效果。當?shù)厝罕娬f,村民說事調解矛盾糾紛是個增進鄰里親善、建設文明鄉(xiāng)風的法寶。
前不久,該村黃老屋組王某雇傭洪某務工,收工回家時,王某駕駛三輪摩托車捎載洪某回家。途中,因剎車失靈,三輪摩托車側翻,造成洪某受傷住院。事故發(fā)生后,雙方就賠償金額和支付發(fā)生糾紛,經村調解員多次調解,雙方無法達成一致意見。
為及時解決這一糾紛,該村就此召開村民說事會,村兩委干部、村民說事會成員、黨員、群眾代表共8人與王某、洪某圍桌而坐,坦誠交流。說來說去,王某、洪某就事故責任分擔及賠償數(shù)額各執(zhí)己見。洪某要求王某賠償醫(yī)療費、誤工費、營養(yǎng)費等共計5萬元;王某認為事故發(fā)生時洪某自身也有責任,只愿給與少量賠償,不愿意承擔大部分責任。調解一度無法繼續(xù)進行,糾紛處理可能無果而終。
矛盾雙方充分表達意見后,村兩委干部、村民說事會成員抓住問題癥結,表明立場:責任分擔較為清楚,雙方為雇傭關系,王某搭載洪某回家,屬于完成工作任務行為,應該對洪某發(fā)生的人身損害承擔賠償責任;鑒于洪某未進行傷殘鑒定,雙方可以就賠償數(shù)額進行平等協(xié)商。村民說事會成員又運用“六尺巷調解工作法”,引導雙方以和為貴,各退一步,就地解決,免得打官司,增添訴累。王某和洪某二人深受啟發(fā),最終就賠償金額和支付方式達成一致。
經調解,洪某主動提出減少賠償金;王某一次性給付洪某賠償金2.5萬元,并向其表達了謝意和歉意。雙方握手言和,重歸于好,雙方當事人對調解結果均表示滿意。
至此,這起村民糾紛得到圓滿解決。(童文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