,外出返鄉(xiāng)群眾2021年10月15日前購買的非標電動車登記上牌日期延長至2022年2月15日(農歷正月十五)。
二 、延長期內非標電動車登記上牌實行網上預約
、現(xiàn)場安裝號牌的方式進行。非標兩輪
、三輪電動車由戶籍所在地的村(社區(qū))開具相關證明后,允許登記上牌
;非標四輪電動車由戶籍所在地派出所開具相關證明后
,允許登記上牌。出具證明需先核實外出務工人員身份
、核驗購車票據或經調查核實購車日期
。嚴禁新購非標電動車登記上牌。
三 、對辦理非標電動車臨時號牌的電動車(含電動自行車
、電動摩托車),均限定在過渡期(2024年9月30日止)內上路使用
。
四 、新購入符合國家標準的電動自行車、電動摩托車
,應持車輛合格證
、購車發(fā)票等相關證明材料到公安交警車管部門辦理注冊登記
,分別申領電動自行車號牌或機動車行駛證
、號牌。
五、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私自制作
、篡改非標電動車號牌和臨時通行標志(標識)。上路車輛張貼
、懸掛非交通管理部門發(fā)放的標志
、號牌的
,將依法處置并追究制作、發(fā)放
、持有人責任
。
特此通告
桐城市電動車綜合治理領導小組辦公室
2022年1月22日
編輯:占思海